前沿新材料。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,加快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向规模化、高端制品发展;发展玄武岩连续纤维、硅酸铝陶瓷纤维、石膏纤维(晶须)、高性能膜材料、石墨烯材料等产品;发展光伏硅片、电磁防护、高纯纳米导电、碳化硅半导体等电子材料;发展纳米碳酸钙、纳米氧化锌等纳米材料;发展防水材料和混凝土外加剂、减水剂、新型活性炭材料、可降解环保材料等;引导发展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、生物基绿色化学品材料、高温超导材料、耐超高温复合材料、仿生材料、生态环境材料、高性能复合材料等,加强生物医用材料研究和基础材料研究等。

  (四)现代医药产业。

  生物药。继续提升血液制品创新发展水平,促进血液制品综合利用水平提升,发展靶向药物、抗体药物及抗体偶联药、新型疫苗、生物活性制剂、干细胞治疗、肿瘤免疫治疗、基因治疗等个体化治疗和第三方医学检测等新技术、新业态。

  化学药。着力提升主导原料药及制剂的清洁化生产和深加工能力,发展缓释、靶向、长效新型化学原料药和制剂,支持专利药仿创、新药创新;重点发展治疗心脑血管病、恶性肿瘤、神经精神疾病治疗、老年性疾病防治等化学药物。

  现代中药。依托我省资源和地理环境优势,建设优质大宗原料药材基地,支持道地药材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研究,加强创新中药及复方中药的开发研究,加强中药制剂创新和经典方剂二次研发,发展中药饮片和道地药材深加工,抗肿瘤类、慢性病、妇科儿科用药、心血管类、纯中药戒毒新药等现代中药。

  四、战略重点

  (一)提升自主创新能力。

  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;围绕我省制造业重大共性需求,推进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重点实验室等建设,形成制造业创新中心;采取政府与社会合作、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等新机制新模式,建设创新设计技术联盟、产学研创新联盟等;依托各类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检测机构等,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;大力发展技术评估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。

 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。引导产学研用合作,建设重点产业、军民融合产业工程化、产业化中试基地;加快实施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,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,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;强化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,提升完善技术成果信息发布、共享、对接和交易服务平台。

 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,实施制造业应用基础研究计划、科技重大专项、重点研发计划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项、平台基础和人才专项,在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材料等领域形成一批创新成果。

  强化知识产权应用。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,完善知识产权转移交易体系;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,推动实施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,提升工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能力;支持组建知识产权联盟,推动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用;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,鼓励和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专业机构在重点领域合作开展专利评估、收购、运营、风险预警与应对。

  培育众创空间。支持孵化器、大学科技园、创业园等载体发展;支持对旧厂房、宿舍楼、SOHO空间等改造,建设集市场化、专业化、网络化于一体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载体;开展大企业带小企业、产业基金+专业平台、交流社区+开放性办公等模式创新,营造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氛围。

  (二)优化产业空间布局。

  积极发展块状经济。结合大运公路两翼产业带、108经济走廊、大太原都市圈等,实施重点带动;对产业集聚区组团与旧城区改造、新城区建设进行捆绑、联动开发,调整优化产业布局;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集研发、设计、生产、装配于一楼的“楼宇经济”;加快县域经济发展,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。

  加快建设开发区。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,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促进“六大发展”的重要载体。逐步建立开发区与所在县(区)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,规范管理职能。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提升开放型经济承载能力。鼓励开发区积极参与区域合作,承接产业转移,开展“飞地经济”合作。

  大力发展工业园区。建设省级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,建立工业园区产值等信息统计管理制度;研究提出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实施意见,省级加强对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论证和指导,明确省、市、县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重点;制定工业园区管理办法,按照“小机构、大服务”完善管理机制,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,建立省、市、县分级考核和“优进劣退”机制;积极探索工业园区发展模式,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,形成“政府推动、企业主体、市场运作、互利多赢”的开发模式。

  (三)推进两化深度融合。

  加快制造过程智能化发展。深化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在制造企业中的集成应用,提高企业在工艺流程改造、在线检测、质量性能提升、营销服务等领域的系统化整合能力,实现智能管控和全流程监控;推动大中型企业全面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;研究智能工厂(车间)建设标准、试点,建设一批智能工厂(车间)。

  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。制定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方案,鼓励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、众包设计、云计算等新型制造模式;建立工业大数据开放平台,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开展个性化制造和精准营销,创新云制造等生产和经营模式。

  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。加快局域网、光纤网等建设,做好互联网+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支持发展工业云等公共服务平台,推进软件服务、制造资源、标准知识的开放共享;加强两化融合、智能制造、物联网等综合化标准体系建设,培育发展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。

  (四)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。

  提升传统产业水平。进一步提高资源省内转化率,加快冶金、焦炭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,提升产品档次,延长发展煤-电-铝、煤-焦-化、煤-气-化、煤-电-材等循环链条,建立全产业发展模式;引导传统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;支持先进高载能企业引进行业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,扩大生产能力,发展精深加工。

  引导加快技术改造。把技术改造摆在转型发展的核心位置,研究出台加大技术改造投资的意见;建设全省技术改造投资监测系统,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动态监测;明确省级技术改造引导资金规模,研究制定省级技术改造投资指南和项目导向计划,引导支持企业建立技术改造长效机制。

  提升工业基础能力。组织实施一批关键基础材料、核心基础零部件(元器件)、先进基础工艺、产业技术基础“四基”项目;加强顶层设计,探索创新工业强基推动机制,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;完善政策措施,开展示范应用工作,逐步探索形成推动工业强基的新模式。

  促进企业协调发展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推动优势企业兼并重组,促进集约化经营;鼓励中小企业实施模式创新,发展专业化制造业;引导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、服务外包、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,提高协作配套水平,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制造企业。

  (五)引导产业融合创新。

  发展生产服务新业态。支持发展以功能设计、结构设计、形态及包装设计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业创新设计产业;鼓励企业开展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引导发展研发设计、第三方物流、融资租赁、节能环保、电子商务、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;加快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,积极打造各类专业化网络平台。

  发展制造业服务化新业态。推动企业围绕客户需求开展个性化产品设计、众包设计、众筹设计等网络制造新模式,发展大规模定制化生产。鼓励制造企业围绕产品功能拓展,发展远程咨询、专业维修、在线商店等新型服务业态,从提供设备向一体化服务转变。

  发展军民深度融合新业态。引导军工企业发展与军工技术同源或工艺相近的节能环保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电子信息、装备制造、安全防护等产业;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军品科研生产、项目建设;支持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,加快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;推动军工单位科技创新平台对高校、民用科研机构开放共享。

  (六)强化质量品牌建设。

  提升工业产品质量。不断完善适应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,引导工业企业参与国际、国家标准制(修)订,积极争取重点优势产业和细分领域特色产业分标委落户山西;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;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,推动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,提高质量在线监测、在线控制和追溯能力;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探索应用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,建立工业企业质量诚信社会评价机制。

  加强自主品牌培育。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,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;鼓励企业收购国内外品牌,促进自主品牌的国际化;建立品牌培育评价机制,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宣传,提高品牌影响力;发展专业品牌运营机构,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公共服务。

  提高企业安全水平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,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;研发和推广安全专用设备,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升级换代,实现危险作业场所的人机隔离、遥控操作、远程监控或减少在线操作人员;加强分类指导,开展各行业领域安标创建,增强事故的预防、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。

  (七)全面推行绿色制造。

  推进节能低碳改造。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、新设备(产品);积极引领新兴产业绿色发展,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基站;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和节能长效机制;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,强化能耗限额标准管理;加快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、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减排市场机制,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,推进用能权、排污权、碳排放权交易,提升节能减排率等;完善绿色制造体系。

 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。引导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施科技引领战略,提升产品档次,拓展市场应用;推进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绿色节能新型建材,煤矸石、冶炼渣、电石渣生产新型功能材料;开展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,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;加强废旧材料、电子电器产品等回收利用,积极实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;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,加快共性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绿色环保原材料开发,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。

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。鼓励开展循环经济技术、市场、产品等公共服务,引导企业间、产业间建立物质流、资金流、产品链紧密结合的循环经济联合体;深化推进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,实现减量、循环、高效利用资源;通过项目扶持、项目对接等方式,构建制造业循环经济产业链,培育循环经济试点,构建制造业循环经济产业链。

  (八)加强对外合作交流。

  加强商务合作。探索招商引资工作新机制,注重产业链配套,实施集群式引进、专题性推介、区域性对接,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,力争更多引进世界500强等知名企业;支持企业以BOT、PPP等模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;增强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能力,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,引导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。

  深化区域合作。把握“一带一路”机遇,利用山西品牌丝路行、境外合作园区、东盟自由贸易区等载体,推动我省产业和品牌产品走出去,引导省内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国际合作,引导外资投向我省先进制造业。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、环渤海经济圈内陆协作拓展区、中原经济区、沿黄经济带、晋陕豫黄河金三角、晋陕蒙等合作机制,推进省际交界试验区建设。

  五、保障措施

  (一)深化改革创新,优化发展环境。

 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,推动简政放权,实施负面清单、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;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强化政府监管执法力度,规范市场经济秩序;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实现资源优化配置;规范涉企收费和行政执法行为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营造良好的市场化、法治化环境。

  (二)强化政策引导,完善平台建设。

  加强政策统筹和创新,研究制定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;开展技术对标、管理对标、能效对标和对标咨询;建设公共服务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等网上政务服务平台;推进电子口岸“三个一”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,构建互通互联、高效便捷通关模式;鼓励社会投资广泛参与,加快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业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。

  (三)加强金融服务,加大财税支持。

 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,加大对制造业支持;创新投融资模式,加快BOT、TOT、资产证券化等项目融资方式的运用;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,提高直接融资能力。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;依法对企业研发投入费用税前加计扣除;完善首台套、首批次等政策,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支持力度;建立省内企业采购本省产品有效激励机制;引导各类基金等加大对技术研发、企业创新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平台建设、工业园区开发等的支持。

  (四)加强人才建设,加大要素保障。

  坚持把人才作为制造振兴的根本,加大制造业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,加快建立完善企业家、管理人才、高级技术人才、技能人才等人才培养体系,落实人才配套的各项政策,积极推进各类人才的职业化、市场化、专业化、国际化和本土化。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预测体系和纠偏机制,加强煤电油运综合协调。推进用地计划指标、环境容量、排污总量等优先向制造业领域倾斜。

  (五)提升装备水平,加强成本控制。

  引进先进设备技术,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提升装备性能和效率;引导企业有序推进改革改制,支持和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;引导企业加强内部成本控制,挖掘生产潜力、消化成本上升压力,实施低成本战略,保持企业在价值链的竞争优势。

  (六)强化组织领导,健全实施机制。

  强化组织领导,山西制造振兴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推进制造业发展全局性工作;省经信委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,加强沟通协调、联络服务、检查督促,不断推进制造业发展各项工作。健全山西制造振兴战略实施机制,编制实施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五年规划,进一步细化“十三五”“十四五”发展路线图;分年度分产业编制产业行动计划,落实具体载体和年度计划。

  各地、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规划方案并出台实施意见,完善推进政策措施,把制造振兴战略纳入各地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,强化目标责任制。

  附件:重点任务分工方案.doc